第三組架子完成
隱藏式設計成功
只靠兩面牆 跟一根直徑21mm的柱子
每層手測可以承受60公斤左右的重量
重點是這柱子
絕對沒有人能猜得到這是什麼東西
而且還是一體成形 不是分段的柱子
花在漆油漆上面的時間 佔比較多= =
這兩天因為技術性的問題 進度擺慢了很多
上面這張圖是為了突破這個技術性問題而設計的
當然 我沒辦法去做這個 因為需求跟配套措施不夠
現在只能拿現成的鐵片 改裝到擁有下述的功能
這東西可以把螺絲 拴在木板上
然後把鐵片 拴在牆壁上
從外觀上 是看不太到這鐵片跟接觸的地方
總厚度只有2mm
將拴好螺絲的木板 直接套到鐵片上
算一種裝架子的隱藏式方法
我個人是相當期待房間完工時的樣子
科科科
週末因為木材行休息
等到了星期一下午才開始繼續動工
左邊沒用的窗戶整個封死
內坎 外圍寬10cm 內架寬8cm 的短型置物架
可以放一些小模型之類的小東西
中間的4條架子是寬24cm
可以放中等尺寸的東西 晚點還會插入隔間支援負重量
右邊電扇下面
會放大約38cm寬度的架子 3 or 4張
有進度再來報告
休息去- –
第245條:
偵查,不公開之。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
法警察訊問該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在場,並得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認其
在場有妨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
他人名譽之虞,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
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
法權益有必要者外,不得公開揭露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知悉之事項。
偵查中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應將訊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
但情形急迫者,不在此限。
如果阿扁A的是全國納稅人的錢
那我們是否符合”維護公共利益“與”保護合法權益“之必要者?
那..
特偵組幹得好啊!
仔細地想想
現在不是 “特偵組vs陳水扁與一竿人等“
而是 “全國人民vs陳水扁與一竿人等“
受害人是台灣全國的人民
每個有納稅的人 都有知的權力
偵查不公開反而才是違反刑事訴訟法
向左遠望 – 相似度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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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處遊走 – 相似度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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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轉起舞 – 相似度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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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觸摸 – 相似度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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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 相似度 85% | |
Video Player 00:00 00:00 |
Video Player 00:00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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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水 – 相似度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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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是否為抄襲
套一句最近的熱門句子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我是覺得抄得很嚴重啦
當我第一次看到這支國泰的廣告
腦海裡馬上就浮現了奇美的
整個韻味 概念 感覺 氣氛
都很像 超像
最不爽的是
你要抄就抄其他國家的
自己人的也要這樣喔
(雖然奇美廣告不是國產)
zzz
我的房間自2005年動過一次後 就維持著這個樣子
老實說不好用 不活用
我決定明天開始進行房間改建的工程
這是草草設計的雛形
房間內原有的木材將延續使用
與牆壁都計畫重新粉刷
有進度再報告
最近看到陳水扁被收押 有感而發
沒有特殊意義 只是覺得 “特偵組” 這三個字很配團體名稱= =
另外發現 google search 真的好強